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表述明确标识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新时代之所以成为新的历史阶段,最关键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要求就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变化。从十一届六中全会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矛盾的主要方面上表现为以下三点变化:一是人民需要的内涵大大扩展,从物质文化的领域向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制度文明和生态文明在内的全面美好生活跃升和转变;二是社会生产能力的水平明显提高,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发展到现代化的经济大国和制造强国,并成为全球第一出口大国和增长最快的投资来源国,我国告别了短缺时代,也告别了规模、速度和总量满足阶段,社会生产向形态更高级、结构更复杂、分工更合理的水平上提升和发展;三是发展重心和抓手转向结构性改革,“不平衡不充分”成为我国当前的短板和发展的关键,向平衡要效益和效率,向充分要空间和质量,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推动发展理念迈向创新、平衡、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阶段。
“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落点对应着“美好生活需要”,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成为我国创新发展思路、构建新发展模式、形成新发展动力的重要基础,并形成新时代发展的重要特征。
“不平衡”包括经济不平衡、制度不平衡、社会不平衡和理念不平衡等重要领域,并相互影响、彼此牵联、形成整体,解决起来难度大、风险大、影响大,当然,意义和作用也更为巨大。经济不平衡主要包括产业不平衡、区域不平衡和动力不平衡,是“不平衡”的基础;制度不平衡则主要包括准入制度、分配制度、管理制度和产权制度上的不平衡,是“不平衡”的条件;社会不平衡指向了阶层不平衡、流动不平衡、权利不平衡等深层次问题,是“不平衡”的深化;理念不平衡指出了经济与生态、民生与社会、积累与消费、先富与后富之间的不平衡理念关系,是“不平衡”的显化。
“不充分”则主要包括要素不充分、产业不充分、竞争不充分、模式不充分和形态不充分等,要完善机制,强化治理,形成有序、稳定、活力、创新的良好局面。要素不充分是指新要素的开发、闲置要素的使用和低效要素配置优化上的不足,其改变是走向“充分”的前提;产业不充分是指新产业的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联动发展上的不足,其改变是走向“充分”的支撑;竞争不充分是指垄断的破除、竞争机制的优化和竞争环境的保障上的不足,其改变是走向“充分”的保障;模式不充分是指新模式的落地程度不够、融合程度不好、对传统经营模式的整合范围和深度不足,其改变是走向“充分”的动力;形态不充分是指技术形态、产品形态和产业形态上的单一和缺失,从而使模块化、分布式、共享经济等新思维、新业态的发展不足,其改变是走向“充分”的效率和延伸。
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作者:闫坤,中共十九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