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向“全国优秀教师”李芳同志学习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李芳,女,1969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河南省信阳市(shī)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2018611日下午放学,李芳护送学生离校返家,行至离学校50米的十字路口按交通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过时,一辆载满西瓜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闯红灯急速驶来,且毫无刹车迹象。危难时刻,李芳奋不顾身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挡护学生,并奋力将学生推开。学生得救了,李芳遭到严重撞击,经多方抢救无效,于20186134时逝世。为大力表彰和学习宣传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追授李芳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李芳同志坚守乡村教学一线,29年如一日,全心全意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在平凡的教学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她始终将学生放在首位,钻研创新教学方法,精心为学生上好每一堂课。她爱生如子,对所教学生了如指掌,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是学生心目中爱戴的好老师、好朋友。她以德施教,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健全人格的培养,用爱心抚育每一个孩子,用自己的言行感染学生,让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她心怀大爱,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用生命为学生上好最后一堂课,让崇高的师德和不朽的师魂熠熠生辉,塑造了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我校号召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李芳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的高尚师德,学习她心怀大我、无私奉献的至诚情怀,学习她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的品格风范,学习她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大爱精神。以对教育事业的忠诚与热爱,立足本职岗位,践行立德树人使命,常怀仁爱之心,守护学生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宣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并将学习活动开展情况于7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潘建平  付廷凯

联系电话:7602965

邮箱:22379248@qq.com

附件:

1.《教育部关于追授李芳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教师[2018]5号)

2.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追授李芳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甘教师[2018]24号)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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