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团中央《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创先发[2010]17号)以及《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0]31号)精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争当优秀团员团干部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中央明确要求,要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的活动。
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落实党对共青团要求,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光荣传统的具体体现。这对共青团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全体青年”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不断巩固并扩大团组织覆盖面,提高团组织影响力,增强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是共青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工作活力,锤炼团干部作风的重要契机,也是对全团现有组织体系和战斗力的一次考验。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在全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全面推进。
二、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增强团员意识、发挥带头作用”为主题,坚持党建带团建,紧密结合我省共青团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和团员团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青年成长、加强基层组织、推动团的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的政治目标和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推动科学发展。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团的职责,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更好的工作状态,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做出新贡献。
2、促进社会和谐。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要及时了解青年思想状况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要主动掌握和了解青年实际需求,引导青年正确看待个人成长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挫折,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态度端正,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主动做好青年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服务青年成长。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要广泛联系青年,充分尊重青年,认真倾听青年呼声,及时反映青年意愿,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帮助青年解决思想认识、成长发展和创业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工作;为青年办好事、解难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切实服务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
4、加强基层组织。全省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团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利用党建工作在基层形成的新格局、新成果,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和完善团的基层组织体系;要加强团员团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团组织建设;要准确把握全省发展的新要求和广大青年的新期待,充分认识基层基础工作在共青团工作中的“基石”作用,切实推动共青团“生命力工程”,力争使团的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努力建设一流共青团组织。
5、推动团的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跟党建”,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建带团建”的重要载体,以此为重要契机,推动“党建带团建”工作在基层的有效落实。积极向党组织争取将指导、支持团的建设纳入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部署,将“党建带团建”列入创先争优活动内容;紧密结合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学习借鉴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思路和方法,扎扎实实地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基层工作。
(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结合我省共青团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以“积极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和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为主要内容,以着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狠抓团干部作风建设为重要载体。
1、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要做到“四个好”:一是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从实际出发设置团的基层组织。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二是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领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三是活动开展好。围绕全团的重点工作部署和本地区本单位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四是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评价好。
2、争当优秀共青团员要做到“四带头”:一是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带头争创佳绩。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技能,开拓创新,艰苦创业,不断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三、结合实际,明晰任务,实施分类推进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的内动力,精心设计特色鲜明、青年欢迎的活动形式和工作载体,鼓励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注重突出实践特色。
市(州)县团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服务社会和谐发展相结合,认真总结派驻干部驻点工作的经验,落实团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蹲点调研制度,大力推广基层团建试点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展团干部联系服务基层行动、团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团员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省直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提高青年的学习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调查研究基本功。通过积极开展团员示范岗、机关主题团日活动、青年干部演讲大赛等活动,引领团员团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改进机关服务和作风,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营造和谐发展的氛围。
企业团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服务企业经济建设和青年成才发展有机结合,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为中心,找准服务企业和服务青年的结合点,推进企业团建工作有机融入生产经营管理的链条,以思想性、技能性、娱乐性活动为重点,大力探索活跃企业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效方式。通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发挥团员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企业专兼职团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发现、培养、挖掘青年优秀人才,在选树企业青年先进典型上下功夫。
学校团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校育人工作有机结合,找准共青团工作的切入点。大学、中职中专学校要围绕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工作。大学要普遍成立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对专职团干部、各级各类学生骨干和团员青年实行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养教育,继续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要进一步完善以“挑战杯”竞赛为龙头的校园文化活动覆盖全体学生并使其真正受益的好方式,不断提高服务学生就业创业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会的指导和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中学、中职中专学校要以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为重点,着力完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长效机制,坚持开展“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和“四个一”社会实践等符合中学、中职学生特色的团学活动。
“两新”团组织要围绕发挥团组织和团员作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设计载体,通过开展立足岗位比奉献、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发挥团员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要团结凝聚广大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扩大团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团组织还要把团结各族青年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深入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采取有效措施,注重活动实效
各级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所在地区、领域的实际情况和团员青年的特点,突出广泛性和普遍性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各级团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精神,把创先争优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工作载体,结合“五个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带团建的落实,做到党团组织争创目标相一致、活动载体相衔接、推进节奏相协调。要积极学习借鉴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把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诺等有效做法,运用到团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服务本地区、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团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外出务工青年群体团建、团干部教育培训、青少年分类引导试点工作等重点工作项目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好本职工作,找准切入点,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建立联系点制度,加强指导。各级团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都要建立联系点制度。以联系点制度为支撑,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指导。团省委领导小组成员每人确立了1个县级团委作为联系点,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领导小组成员也要分别确定1个基层团组织作为联系点。各级团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基层,靠前指导,实地调研,帮助联系点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并帮助他们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全力服务基层、支持基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倾斜各种工作资源的力度,结合派驻干部驻点工作与团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蹲点调研制度,帮助基层团组织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优化工作环境,拓展工作思路,为基层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创造条件。基层团组织要紧扣主题,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探索开展活动的新载体、新方法、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加贴近基层组织与团员的实际。
(五)积极带动青年踊跃参与。各级团组织要不断强化共青团带动广大青年参与创先争优的组织基础,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各级青联、学联以及各类青年社团在其成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注意通过团员发挥作用,影响带动各个方面青年的参与,形成比先进、学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热潮。
(六)抓好典型示范。各级团组织要深入挖掘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社会影响,为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在2011和2012年的“五四”期间,团省委将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进行集中表彰,各级团组织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相关表彰工作。同时,要在表彰基础上,确立一批带动效应强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建工作示范点,精选一批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典型,号召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对照典型示范,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制定具体措施,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
(七)适时评议,确保活动实效。在活动推进的过程中,各级团组织要适时组织团员、青年对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责人要对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加强与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的联系互动。同时,要结合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创先争优活动检查评价办法,对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激励团组织和团员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八)巩固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团省委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创建、边整改、边落实,在开展活动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活动效果。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创先争优工作检查评价办法,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跟踪问责问效,其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全省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计划与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时间安排同步进行。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适应发展的共青团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团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团省委成立了全省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在同级党组织创先争优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本单位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机构。各市州团委和直属团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系统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基层团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要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团属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团员青年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传各领域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把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一些团员团干部的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要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建带团建、“两新”组织团建、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统筹起来,协调推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四)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团省委将成立创先争优活动督导组,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和评优活动。各级团组织要采取通过书面材料、指导检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督促创先争优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交流活动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