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摄像与导播实验室

1简介

电视摄像与导播实验室简介

实验室最早建于2003年,之后每年都会添置设备或对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尤其是2009年和2014年学校投资力度最大(221万元),目前实验室拥有近百台高清摄像机和2套非常先进的移动式导播系统,设备总值达到319万元。

实验室的功能主要有四点:一、训练学生掌握电视摄像的能力,包括手持式、肩扛式以及利用三脚架进行拍摄的技巧;二、训练学生掌握摄像机机位分布的基本规律;三、可以训练学生掌握基本的布光方法;四、训练学生掌握电视现场制作和导播的能力,一方面训练学生现场录制、直播节目的能力,另一方面训练学生掌握电视节目导播的基本能力。

实验室主要面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网络与新媒体四个本科专业,可以开设“摄像机的基本操作”、“电视镜头的拍摄”、“电视摄像构图”、“电视节目的现场录制”以及“各类电视节目的导播”、“网络直播”等实验项目,能够很好地训练学生掌握摄像机的操作技巧和EFP系统的操作技能,使学生初步具备制作电视节目的能力。见 18 19

1电视摄像与导播实验室

2电视摄像与导播实验室

2承担项目

电视摄像与导播实验室实验项目

摄像机的基本操作

电视节目制作技能训练

电视镜头的拍摄

电视照明

电视画面构图

电视现场节目的导播与制作

电视新闻节目的采访、写作、编辑

电视新闻节目的现场报道

电视照明与画面造型

纪录片的采访与拍摄

模仿拍摄电影片段

内景人工光照明

人物专访

外景自然光照明

现场随机采访

电视教材的编导与制作

电视作品的编导与制作

MTV创作实践

电视散文创作实践

电视专题栏目的创作

电视综艺晚会文学台本创作

专题片的创作

MTV节目编导

电视纪录片创作技能训练

电视散文编导

电视文艺专题节目编导

电视专题片创作技能训练

电视教材编导与制作技能训练

教学视频的制作

现场报道实训

校园电视新闻节目制作实训

制作电视述评

制作校园电视综合新闻

专题报道实训——人物访谈

3管理制度

电视摄像与导播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订是为了能长期、有效、充分的发挥和利用中心现有的电视节目制作设备资源,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实验人员要学习、熟悉实验室内各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基本的维护方法。实验室设备必须先经检查确认正常后再按顺序依次开机;离开前必须检查确认正常关机并切断电源。 

第三条  认真做好实验室内各类记录介质的保管工作,落实专人收集、保管,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实验室资料外借必须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 

第四条  实验室内各项设备和物品,原则上不外借,若遇特殊情况向外携带设备及物品,需报中心批准或有相关领导同意,做好外借登记后方可借出,并按时归还;中心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国家财产不损坏。 

第五条  要定期对实验室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加强对进入实验室人员的严格控制,非实验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机房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按学校的规定着装,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实验室。学生进入实验室时随身包、袋按指定位置放置,除书籍、笔记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内部,按照实验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的位置入座,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动用实验室内的其它机器和设备或进入其它实验场所。

 第七条  参加实验的学生应注意保持实验室的环境整洁,不得大声喧哗、随意涂画或乱抛纸屑、杂物,不允许在实验室内吃任何食物和饮料,严禁吸烟。 

第八条  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爱护实验室内所有设备,实验时发现设备发生软、硬件故障必须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明确原因后处理;不得自行拔、插实验室内的任何器件,不得更改机器内软、硬件设置,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九条  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记录》,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状态、实验学生出勤等情况的记录。

第十条  要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卫工作,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物品,出现非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及时与校有关部门和校保卫处联系。 

第十一条  对于任课教师在使用实验室过程中因为自身管理失职造成实验室设备丢失、损坏,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由院办提交教务处,认定事故等级和损失情况后,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现以下情况由教师承担责任:

1、未对学生作指导和提出要求;

2、学生违规操作,教师在场未及时制止;

3、教师离开现场,学生不遵守规定操作。

第十二条  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安排学生做好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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